本报讯 从今天起,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协调时,当事双方均可邀请16名警风监督员中的1~2名参与监督。昨日,这些警风监督员开始在福州交警支队进行短期培训,他们的姓名、联系方式将公布在各个交警大队墙上。
据了解,这16名警风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其中部分是离退休老干部。他们是由福州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经过认真选择聘任的。他们有权参与查阅案卷的现场图、勘察记录、现场照片及有关技术鉴定材料,事先了解案情,并协助办案单位作好当事人的思想和解释工作。对于办案单位的事故责任认定或办案程序不公或不合法的,可在会后提出查询,对发现办案人员有违法违纪等可疑行为的,可向大队领导、支队纪检部门、支队领导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对交通事故处理过程有异议的,主持民警可暂时休会,由主办民警和警风监督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监督员或当事方发现新的有力证据或其他因素足以影响责任认定的,办案单位应暂停认定会,并责成经办民警在法定时限内继续调查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另外,交通事故的当事各方可以自主选择、电话联系邀请监督员参加,并可要求提前介入全程监督。
(魏洪平陈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