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短信 家家e 新闻 证券 搜索 下载 女性 宽频 论坛 贺卡 影视 消费 会员 聊天 城市指南
福建热线
首页 福建 港澳台 国内 国际 科技 财经 体育 文娱 军事 社会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
八一.军人的风采
榕城商场超市“大地震”
中国电信推出固网短信
北航客机大连失事
电动自行车不能报牌
闽江暴发大洪水
福建电信服务资讯
香港回归五周年
两架大型飞机在德上空相撞
北京申奥成功一周年
高温天气肆虐全国
美军事打击恐怖主义
福建省体彩福彩开奖公布
关注中国入世前后
中国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规定

2002年08月01日 20:45 来源:新华社  

  新华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常爱玲)针对近日屡有发生的企业借破产之机逃废债务的现象,以及破产企业职工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各级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程序。

  规定共106条,涉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常见的14个问题。除关于破产债权和破产财产两个问题的内容属于对实体法的解释外,其余各项均属于对程序法的解释,包括案件管辖、破产申请与受理、债权申报、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破产宣告、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的变现与分配、破产终结等。

  规定将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此项规定的出台将“从制度上有效地制止破产逃债现象”,并“更加有效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为公正高效地审理此类案件奠定了法律基础

  李国光说,借破产之机逃废债务的现象在企业破产案件中较为常见,长期困扰着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此项规定除从案件受理这个源头上制止破产逃债行为外,还规定在“发现企业有财产下落不明的,应将有关涉嫌犯罪的情况和材料,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以进一步防止债务人借申请破产进行逃债或逃避刑事责任追究。

  规定还对企业职工等劳动主体给与特殊保护。李国光说,规定把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补偿金、非正式职工的劳动报酬和企业向职工收取的集资款,解释为可以优先受偿的债权,“充分反映了对劳动者这样的弱势群体的保护,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积极意义”。

  据介绍,规定还从严格规范破产案件的受理条件、加强对破产案件的审判监督、建立破产监管与善后管理制度、确定对破产企业投资权益的追收范围和措施、加大对直接责任人员破产法律责任的追究、完善破产财产分配方式、协调破产案件审理程序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这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自1988年《企业破产法》正式实施以来,第二次对该法进行全面系统的解释。

  据介绍,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中国各地企业申请破产的案件逐年上升。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从1990年的32件上升到1997年的4527件,8年间共计1.61万件。(完)


【推荐给朋友】关闭窗口

 首页福建港澳台国内国际科技财经体育文娱军事社会
首页 加入收藏夹 返回页首 关闭窗口  
中国电信 福建省电信公司信息产业分公司版权所有
福州市东街7号省电信公司四楼 || 电子信箱:news@fjii.com
电话:0591-3333169 3371954 || 全省免费咨询电话:800858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