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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之光/文
本报讯 在昨日上午第八届“海交会”上,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与客户分别签署了4个项目的贷款合同,开行将向这些项目提供折合人民币15亿元的开发性贷款。此举标志着开行与国台办在福建省的合作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开发性金融支持在闽台资企业的贷款业务正式启动。此次合同的签订,将有助于促进台商投资区的建设,为在闽台商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国台办副主任郑立中、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福建省副省长王美香、副省长叶双瑜、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发展局副局长周荣卫、省台办主任邓本元和开发性贷款受贷单位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
昨日签约的共有4个项目,第一个是福州市(马尾)台商投资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次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区内长安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8250万元。
第二个是厦门华侨电子工业园整体搬迁项目:该项目是厦门市为了实施产业调整、工业企业外迁、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重点项目,这次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搬迁,项目总投资15.93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8亿元。去年底,台湾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入主厦华电子,成为厦华电子第一大股东。
第三个是厦门市海峡交流中心基础设施项目:拟在厦门岛东部国际会展中心附近建设海峡交流中心,构筑两岸经贸及文化交流新平台。项目总投资16.29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6亿元。
第四个是福州福升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工艺品及饰品生产项目:福州福升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为台商独资企业,成立于2003年6月,投资总额450万美元,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和外销客户网络。公司董事长庄福池先生是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这次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2000万元贷款将用于支持该公司扩大生产规模。
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开行十分重视大陆台资企业的发展,2005年以来,在国台办的支持下,推出了台资企业贷款业务,重点支持台资企业扩大产能,转型升级。贷款对象主要是台商在大陆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和独资经营企业,还有台资投资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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