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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获悉,2007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将于明日开始投入使用。
2007年汽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及其他四轮以上机动车的标志为蓝色、黄色和绿色三种,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在2007年12月底以前的,使用蓝色标志;截止日期在2008年1月至12月底的,使用黄色标志;截止日期在2009年1月至12月底的,使用绿色标志。此外, 2007年摩托车标志为黄色和绿色两种。
车管所提醒司机:汽车上路应将标志粘贴在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摩托车应将标志随车携带。上路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者,将被扣留车辆,处以20元罚款;无检验合格标志者,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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