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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新罗区农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再次深入各城乡农药经销点,对出售农药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收缴甲胺膦、对硫膦、甲基对硫膦、久效膦和膦胺农药5种高毒农药。该区此前已于8月底将收缴的290公斤高毒农药送至福州交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实行环保无害化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膦等5种高毒有机膦农药,对在2006年底尚未销售的产品,一律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以来,该区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大禁用甲胺膦等5种高毒有机膦农药的宣传,加强对违规经营甲胺膦等5种高毒有机膦农药行为的监管查处,多次组织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城乡各农药批发、经销点执法检查。到今年8月底,共立案处罚此类案件12起,共收缴甲胺膦等5种高毒有机膦农药290余公斤,并予从重罚款,从而大大减少了该区农产品农药残留,为无公害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作者:邱德昌 林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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