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分四个等级发布洪涝灾情和旱情

2007年11月05日 08:2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1月4日电(粤水婷)广东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今后,广东省将根据危害程度,把洪涝灾情和旱情分4个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规定了各等级灾情向上级报告和向公众发布的内容、程序和时限。

  《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 案》规定,洪涝灾情和旱情灾害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洪涝灾情和旱情由省三防总指挥部统一发布。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群众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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