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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原材料涨价背景下,小厂家铤而走险干起造假勾当-本报记者 张登峰 文/图
果农的悲与痛
12月6日,福建尤溪农民余有钦拿到了“问题化肥”的检验报告。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结论为“该样品所检项目中总硫含量不符合样品明示值要求”。
“检测出来的成分,跟袋子上写的不一样,这不就是假货吗?”余有钦说。
余有钦是三明市尤溪县西城镇东村村果农,种植雪柑360棵、芦柑150棵。资料显示,三明尤溪是我省知名的柑橘种植大县,其中,金柑还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单。
2004年以来,余有钦一直在“双赢化肥经营部”购买复合肥,光去年和今年就购买了2吨“中国—比利时”硫酸钾复合肥,该肥标称由“福建沃尔佳复合肥厂”生产。虽他精心管理,但是连年来果园产量回落、低产、树势衰弱的现象始终让他寝食难安。
余有钦对化肥产生怀疑源于11月份。当时,他带着从果园采摘的疑难病状果实到县农业局果树站,正好遇到有村民投诉化肥存在质量问题,联想起这几年来自己果树的长势和收成情况,他恍然大悟。
11月30日,本报记者来到尤溪县。随着柑橘的陆续成熟,大批水果商人涌入尤溪收购成熟的柑橘。这本该是令果农高兴的收获季节,但是许多柑橘种植户却躁动不安,连年来果园产量和品质双双下降的怪现象都指向了化肥。
在西城镇东村果农杨正泰的果园里,许多柑橘树的叶片变黄,地上散落着掉落的柑橘,只向上长但不结果实的“徒长枝”很是引人注目。“果园根系生长不良,有的根系已经腐烂,果味偏酸,果皮变厚,果实不转色,而病虫害增多。果园严重减产,果实品质差,年利润逐年减少。”
杨正泰介绍说,他的果园种植有雪柑420棵、芦柑160棵。雪柑盛产期每棵按年产100斤计算,3年产量应收果12.6万斤,而实际收果仅7万多斤;芦柑盛产期每棵按年产80斤算,3年应收果3.8万斤,而实际收果1.2万斤。按照目前雪柑、芦柑每斤1元的市场批发价计算,3年来,他的损失高达7.7万余元。
“好好的果树,都被假化肥害了。”杨正泰红着眼圈,哽咽着再也说不下去了。
而同村果农魏直天的损失最为惨重。他种植有雪柑20亩,共计930棵。从2005年以来,一直施用“德犸牌”复合肥。
树势衰败,病虫害增多,果实品质降低,产量严重减少,跟杨正泰一样的问题也困扰着他。3年来,他的果园产量累计损失达24万斤,按照市场价每斤1元钱计算,总共损失达24万元。
遭遇类似情况的还有尤溪县西城镇东村和新联村的6户村民,他们都使用过从尤溪县城“双赢”化肥经营部或者西城镇分销点购买的化肥。
“这就是假货”
据果农投诉,出现问题的化肥涉及4个“品牌”:“中国—比利时”、“希腊”、“狮犸”、“德犸”。
无一例外的是,它们的外包装都缺乏生产厂家、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等要素的一个或几个。
例如“中国—比利时”硫酸钾复合肥,外包装上印着“NKS15-15-15”,“福建沃尔佳复合肥厂提供”,“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双认证”。又如“狮犸”上标称“原产地:德国”,还有一个怎么也无法登录的网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产品包装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
9月25日,杨正泰将问题化肥投诉到尤溪县农业局。10月9日,尤溪县农业执法大队队长詹学峰分别到杨正泰和魏直天家提取化肥样品各4包。10月初,尤溪县农业局将样品送到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
该送检样品主要检测依据是国家标准GB15063-2001。“中国—比利时”的总氮和钾含量均达到15%的标示值。外包装袋上,硫的标示值为15%,但实际被检出0.02%。
“德犸复合肥料”的检测结果更为离谱。总氮、有效磷、钾含量均标称15%,实际上,除开检测值为14.45%的总氮,磷和钾含量的检测值仅为0.31%和0.49%;而总养分仅为15.2%,远远低于外包装上标称的“大于等于45%”。该检验报告结论是“所检项目结果不合格”。
“实际检测含量和标示的养分严重不符,也就说明养分不足,将直接导致果树生长不良。”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副研究员章明清看了检测报告后表示。针对“NKS15-15-15”的标示方式,章认为“按照规定,化肥包装袋上也都不能这样标”。
谁在造假?
本报记者到尤溪县采访发现,西城镇的化肥门市部早已关门多天,负责人不知去向。
11月30日,记者来到位于尤溪县城关的双赢经营部,见到了法人代表蒋永友和“顾问”蔡尊福。蔡告诉记者,福建沃尔佳的化肥进入尤溪市场的时间大概是2004年。“只卖了一点点,其他的都退回去了。”
“我承认它是标示错误,但你很难说果树的问题就是这个化肥引起的。我听说他柑橘树是得了一种病,而不会是营养不良造成的。”
当记者提出查看进货和销售的账目时,蔡先生表示:“我们没有正规的账目,包括工商过来都没有。”
“单从化肥的包装标示上,它是违法了;但是从质量上,它是没有问题的。其实,我们也没有多卖钱,根本不是按45%的养分来卖。”
“我们也是受害者,也不懂得这个。”
“你们在从厂家采购的时候有没有查验厂家的相关证书?”记者询问。
“一般情况,我们没有认真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只看外包装,看它的颗粒很均匀。”
这位蔡先生还告诉记者,问题化肥标称厂家之一的“福建安溪沃尔佳复合肥厂”在去年就改制、改名了,老板也换了,“至于具体细节,我也搞不清楚。”
“狮犸”包装袋上的生产单位为“德国-德化狮犸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农国际化肥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此外,没有厂家地址和联系电话。记者通过查询,联系上“中农国际化肥进出口集团(烟台)有限公司”,一位负责销售的李经理听了记者的描述后,一口断定:“企业名称完全不对,这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经过进一步查证,中化国际化肥公司从没生产销售过这种标示的产品,当事人销售的为假冒化肥。
11月19日,接到投诉的尤溪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也到余有钦家抽取化肥样品3包。在尤溪县工商局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该局检查大队正在紧张调查中。
亟待规范的化肥市场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执法总队的傅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管理化肥所依据的还是国家农业部制定并发布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问题是,它的效力现在存有争议。对化肥这块的监管,农业部门还有些力不从心。”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化肥经营主体资格的放宽,从业者只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一张营业执照就可以开业,不再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前置审批。
复合化肥的有效成分是氮、磷、钾三种元素,是农作物生长的三大营养支柱,任何一种成分供应不足,农作物就不能正常生长。而化肥的有效成分与价格是密切相关的,有效成分越高,价格也就越高。造假者将根本不含有效成分或者含量极低的化肥卖给农民以牟取暴利,给农民造成巨大的损失,一旦农作物出现产量、品质下降等问题,善良的农民往往会把原因归结为气候、种子或者管理等因素,很少会想到是因为使用了假冒伪劣的化肥。
“化肥本身利润很低,而且去年以来,许多原材料都涨价了,大型厂家的生存也不容易。”化肥市场专家称,目前市场情况下,销售商年销售额5000吨,厂家年产量达2万吨以上,才能有钱赚。于是,一些小型厂家就铤而走险干起了不法勾当。
这位专家告诉记者,采用虚假标示是当前化肥造假的主要手段。不法厂商的常见伎俩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故意混淆标识。在包装上使用模糊的概念或者干脆编造新名词,比如“纳米技术”,又或者直接用汉语拼音标注冒充进口肥料。二是在总含量上做文章,实际含量远远低于包装袋上标注的养分含量。三是“傍名牌”。也就是采用与知名商标相似的文字、图案,或直接印制进口或名牌的包装装劣质化肥。标示虚假的现象,在化肥、农药和种子等农资产品中普遍存在,面对这些花样层出的制假手法,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根本无法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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