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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连日来,连城县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城区及风景区内200余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开展安全专项大检查。共立案查处两起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案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
元宵节将至,该县姑田、罗坊等乡镇民俗活动众多,为确保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该县执法人员加强辖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春节前夕,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培训班,培训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业主300余人次,并为100余家零售经营点业户颁发2008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执法人员严查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进货数量、货品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实行“小批量,多批次”的进货制度,避免经营单位超量存储。该县有关部门还与新泉、隔川烟花爆竹生产基地签订责任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引导、规范群众安全生产烟花爆竹。与此同时,加大对地下烟花爆竹作坊、窝点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家坚决取缔一家,从源头上严格管好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 (吴福瑞 邱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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