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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起,闽江下游南港淮安口至乌龙江大桥河段采砂归闽侯县统一管理。记者昨日从闽侯县委宣传部了解到,闽侯县已成立闽江砂石资源领导小组,加强对乌龙江非法采砂、运砂、堆砂的管理,工作人员不负责将给予行政处分。另外,今后乌龙江的采砂船将限定在3艘,闽侯砂石办将在近期对采砂船进行招投标。
非法采砂将负刑责
27日,闽侯县政府发出《关于开展闽江下游南港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的通告》,要求加强乌龙江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航道及沿江工程设施的安全。
文件中指出,对于非法采砂的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照盗窃国家矿产资源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闽侯砂石办工作人员已将《通告》发送到各个采砂船,并要求船主进行反馈。
具体整治方案拟定
据闽侯砂石办陈英主任介绍,他们已经获得水面行政执法权,并向公安局申请水面采砂治安管理权。
陈英说,目前他们已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正等待公安部门的授权。他们将增加18名砂石办执法人员、6名水上公安、3艘执法艇,以及设立专用停靠码头进行检查、增加专项经费等6个方面,全面对乌龙江非法采砂进行整治。
失职将给行政处分
闽侯县政府规定,闽江下游南港沿岸各有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配合水面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采砂整治工作,及时查处非法采砂、运砂、堆砂行为。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造成损失的相关负责人,将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采砂船将进行招投标
闽侯砂石办摸查发现,南港淮安口至乌龙江大桥河段,停留的采砂船有30多艘。而市政府规定,对该河段年总采砂量为100万方。
据了解,一艘双斗采砂船,每小时采砂量约为1000吨,相当于500方,也就是这种采砂船工作2000小时,就能完成该河段一年的总采砂量。
“当然要考虑到船只的损耗和休息时间。但最多也就能容纳3艘采砂船!”陈英介绍说,接下来砂石办将进行招投标,符合相关手续的船只均可报名参加,最后将抽签定出3艘船参加采砂。
今后,乌龙江只能容下3艘采砂船,“对于其他的近30艘采砂船的治理,将是很大的难题!”陈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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