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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泉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根据实施意见,成年人每年缴纳150元,未成年人每年缴纳40元,一年即可报销最多5万元的医疗费用。
从4月份开始,泉州的城镇居民就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7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08年的筹资标准、政府补助比例、个人缴纳部分及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均按全年的50%计算。
哪些人可以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主要保障城镇职工医保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非从业人员和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险。
根据《意见》,包括泉州市城镇居民户籍18周岁(包括18周岁)以上的非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成年人”),以及泉州市城镇居民户籍的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校生,以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的少年儿童(以下简称“未成年人”),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据了解,城镇医保对象新参保或续保的申报缴费期为每年的10月10日至 12月10日,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受理1次,参保对象从申报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不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重新参加医保,应在规定时间内重办参保登记并缴纳医保费。
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情况为,成年人每人每年3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80元(详见本报昨日A2版)。另悉,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节余,经申请,可从个人账户划转资金为其直系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职工直系亲属参保可给补助。
哪些费用可以用医保卡?
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
据《意见》,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医保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措施范围暂参照城镇职工医保。在未成年人就医方面,将增加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并另行增补儿科常用药品和诊疗项目。
据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分为门诊甲、乙两类特殊病种。其中,甲类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和危重病的抢救等6种。门诊乙类有:高血压病Ⅱ期和Ⅲ期、糖尿病Ⅰ型和Ⅱ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衰竭(Ⅱ、Ⅲ级)、系统性红斑狼疮等5种。
未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甲类有: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含白血病,下同)、重症尿毒症透析、血友病、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门诊危重病抢救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7种。乙类有:糖尿病、癫痫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支气管哮喘等4种。
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城镇居民医保的起付标准和居民就医的医院等级、居民的年龄有关;报销比例各级医院不同。
年度二次住院起付减半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分别为700元和500元;二级医疗机构分别为500元和300元;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100元。
城镇居民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均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或社会医疗救助、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予以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待省出台有关政策后实施。
另悉,城镇居民医保享受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一样)为: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的50%;二级医疗机构60%;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2000元。
此外,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第一次起付标准的50%,从第三次起不再设立起付标准。属于规定范围内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视同住院费用,年度内起付标准次数与住院次数合并计算。2个以上门诊特殊病种,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
七种情况不报销
根据《意见》,七种情况下,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医的费用;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危重病抢救的除外);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由他方承担责任的医疗费用;4.因本人酗酒、自杀自残(精神病人除外)、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5.因美容、矫形等进行治疗的费用;6.已由其他险种(个人参加的商业保险除外)、第三方责任人等支付的费用;7.其他依法或依有关规定不应予以支付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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