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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两年前,诏安县中医院于全省率先试水“药房托管”,将药房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药房以托管的形式交由医药公司经营,所有药品都由其配给,经营利润按一定比例协议分成。同时,药房人员性质和身份保持不变,但工资待遇等由医药公司支付。
诏安县中医院“药房托管”以来,取得了积极效应:药房正常运转起来,并带动医疗收入的增加,医院也由此获得新生;药价有一定幅度的降低,减轻了患者负担;托管方医药公司虽然目前没有大的收益,但对长远效益保持乐观。
在县中医院之后,2007年,诏安县又有西潭卫生院、南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跟进推行“药房托管”,目前还有多家卫生院响应,也打算跟进。一时间,“药房托管”在诏安县成风生水起之势。
那么,作为对国家一直提倡的“医药分离”的一种探索,“药房托管”的运作机制怎样、如何开展、效果如何,它对众所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能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吗?带着这些疑惑,记者于近日前往诏安进行了调查。
举步维艰下的“自救”
两间房子,五六排整齐的药架,十多个“白大褂”来回穿梭忙碌,这是诏安县中医院药房目前的工作常态。
两年多前,这里却是一派冷清迹象,药架蒙尘,品种不全,“白大褂”们也无所事事。
与此相应变化的是药房的收入,“以前,每个月最高只有8万元,现在平均每个月有20多万元。”医院药剂科科长林云哲介绍。
由冷清变为热络,源自2006年5月的一项革新之举——“药房托管”。
谈及诏安县中医院为何选择“药房托管”,首倡者、医院院长陈建周感受更多的是感慨:“都是被逼出来的,不走此路,医院根本就办不下去了。”
2006年初,在经历了一场不成功的改制后,诏安县第二大医院——县中医院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地步:病人流失,医生出走,业务收入锐减,每个月只有十多万元,甚至抵不上一个乡镇卫生院的收入。职工工资也因此一直“打折”,从九折、六七折到四折,直至无钱可发。
与此同时,药房业务也几乎停顿。由于此前欠下100多万元的购药款,医药公司都拒绝供药。最终,药房连一些常备药如青霉素都断药了,没药可拿又连累了诊治环节,形成了每况愈下的困境。
所有这些窘迫都摆在了2006年4月刚上任的新院长陈建周面前。一番思虑之后,他决定从改变药房经营方式入手寻找出路,“没有药可拿,即使病人再多,医院也没什么大的收入。而且,进药要占用很大一笔资金,我们也没钱再去投资了”。
陈建周在来县中医院之前,任诏安县四都卫生院院长。当时,他推动实施了“借力发展”——与湖北省一家县中医院进行医疗技术合作,使四都卫生院得到良性发展(见刊于本报2007年8月13日西岸观察版的《诏安乡镇卫生院的两种求变路径》)。
受此启发,他又想到了在药房经营上实施“借力发展”。“我当时上网查找资料,正好看到南京市在搞‘药房托管’,力度非常大,在所有的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铺开,而且效果也不错,药价下降,老百姓受益,医院也没什么损失。”陈建周说,看了这个,他有了方向感。
随后,陈建周向主管部门——诏安县卫生局汇报了“药房托管”的想法,但卫生局由于担心没有政策依据而未能得到当场同意。“直到找出1997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里面提到要探索实行‘医药分离’,这才心中有了底,最终决定大胆尝试。”县卫生局局长李永生说。
在借鉴南京经验,对一些事项进行了仔细研究后,医院联系了片仔癀药业等5家漳州当地有实力的医药公司洽谈托管事宜。最终,漳州市成茂医药有限公司接手托管了中医院药房。
2006年5月27日,双方正式签订药房托管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首要一点是,在药房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成茂医药公司获得药房经营权,负责提供药品,种类和数量需满足中医院临床用药需求,而且,要优先选择那些符合GMP质量认证、价格低的药品,减少贵重药品、进口和合资药品采购比例,大力减少高价药的品种和数量。
同时,为达到降低药价的目的,药房药品必须实行平价销售,与社会零售药店同类药品价格持平。属于招投标药品,销售价要低于本省中标价格,不是招投标药品则要低于国家指导价销售,即西药加价率≤10%(正常是15%),中药加价率≤20%(正常是30%)。
托管的同时,药房人员性质和身份保持不变,仍属于医院职工,但其工资、补贴、奖金等由成茂医药公司负责,他们还负责监督成茂公司所进药品的质量。
利益分成也作了详细约定。药房药品月销售额在30万元(包括30万元)以下时,医院不参与利润分成,成茂公司只需负责药房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开支;月销售额超过30万元时,医院参与利润分成,即提取超额部分(月销售额减去30万元)的8%。
医患企三方从中获益
2006年6月,全新的药房经营方式在诏安县中医院铺开。近两年,效应渐渐显现。
首先是药品品种由过去的几百种增至上千种,保证了临床用药需求。“我们当初药房盘点给成茂公司时,剩余药品总价值只有8万元,现在常规库存都有几十万元,不会出现拿不到药的情况了。”药剂科科长林云哲说。
与此同时,药品积压、过期导致无谓损耗的现象基本杜绝。林云哲介绍,过去,药房进的药,如果过期或者一直未使用,只能“报废”,“因为医院进了药之后不可能退回去,或者转卖。这样每个月医院都会损失几千元。”托管之后,根据药品的限用日期和使用情况,医药公司可以在限用日期之前将药品流转到其他医院、诊所和药店。
而医院也由药品经营者变为监督者,减轻了“负担”。“过去,我们进药要与多家医药公司打交道,进什么药、进哪种药以及钱款来往等,要耗费很大的精力。现在,这些事都由医药公司自己负责,我们只要监督药品的质量和价格水平。”院长陈建周说:“以前,我们自己拿钱去买药,药存在那里,就等于占用了很大一笔资金。托管之后,这些资金都由医药公司负担,等于我们用它的资金来保证药房运转。”
药房渐渐良性运转之后,也带动了诊疗业务的正常开展。据陈建周介绍,托管当年即2006年医院总体业务收入250万元,而去年就实现了翻番,业务收入达到500多万元。医院职工收入也因此渐渐回到不“打折”状态。记者询问了几位医生,他们说现在工资已能正常发放。
与医院重获新生的并行效应是患者受益。林云哲介绍,药房托管之后,药品是直接从医药公司到患者手中,流通成本降低,从而使药价下降,如抗生素类药头孢派酮舒巴坦钠,过去每克卖20多元,现在只卖8元多。
作为托管方企业,成茂医药公司的收益如何呢?总经理朱丹青坦言:“目前还没怎么赚钱,因为药品销售额每月只有20多万元,利润有限。而且,要承担药房11个人的工资、津贴,还要承担药品损耗以及其他日常开支等。”
不过,朱丹青对长远效益抱有信心,“相信随着医院业务的扩展,用药量会渐渐增多。等到月销售额超过50万元,利润将会大大提升,从而真正形成双赢的局面。”他说,这正是成茂医药公司坚持与县中医院合作而没有中途放弃的主要原因。
乡镇卫生院跟进改革
诏安县中医院实行药房经营改革并取得良好成效,在诏安医疗卫生行业造成了很大震动。2007年,两家乡镇卫生院——西潭中心卫生院和南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南诏镇卫生院改制而来)跟进推行“药房托管”。
然而,由于地理位置不同带来医疗市场覆盖的差异,他们的“药房托管”,与县中医院相比,差别主要体现在利益分成方面。
西潭卫生院院长吴罗坤说:“乡镇卫生院相对用药量不大,所以才定了2.5万元的标准。目前,每月药品销售额在2万元左右,偶尔会超过3万元,因此,卫生院基本上没有参与利益分成。”
南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利益分成则是另一种形态。无论托管方每月药品销售额多少,他们都参与分成,托管方每月还需向服务中心交纳托管费2000元。服务中心主任郭永平解释说,服务中心地处县城城关,医疗市场覆盖相对较大,用药量也较多。
这两家卫生院实行“药房托管”一年来,也取得了类似县中医院那样惠及自身和患者的成效。西潭卫生院2007年的业务收入达97万元,比2006年增长了一倍多。南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收入也由过去的10多万元增至去年的70多万元。
不过,受特定医疗群体的限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先的药价水平就不高,所以,实行“药房托管”后,药价降幅比较有限。记者在南诏服务中心了解到,一种18粒装的维C银翘片以前的售价是0.7元,现在降至0.5元。
接收管理药房的医药公司,都看重长远效益。管理南诏服务中心药房的漳州仁达康医药公司总经理林义顺说,按照目前的药品销售量,他们根本赚不到钱,如果算上前期投入及每个月的托管费,可能还是亏的。不过,他们都认为:“医疗业务上去了,药品需求量肯定会增加。而且,接收‘托管’对医药公司来说也是一种无形广告,它会培养起患者对我们的信任,从而带动公司其他药店和诊所的零售。”
值得注意的是,“药房托管”还解决了乡镇卫生院的资金短缺难题。“自己建规范化药房,至少要投入10多万元。这对于本来收入就不多的卫生院来说,显得力不从心。托管之后,我们只要提供一两间房子即可,确实省了一大笔投入,而且也省事。”吴罗坤说。
在西潭卫生院之后,又有不少效仿者跟随而来。今年2月,桥东卫生院也与西潭卫生院的药房管理方广东饶平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药房托管协议。记者结束调查时,又得知梅岭卫生院等也在着手推行药房托管,目前正在做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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