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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人一旦冲动,就可能做出无法理喻的事情来。
叶某是建瓯人,40岁,与妻子租住在福州仓山一民宅二楼,小姨子小兰一家则租住在一楼。叶某每天骑自行车上班,车子放在一楼小姨子家。叶某的妻子跟着妹夫贩菜卖,两家关系不错。
2007年8月25日凌晨,叶某的妻子跟妹夫出门卖菜。早上5点多,叶某洗漱完毕,下楼取车上班。敲门,没反应。再敲,叫喊“小兰”,里面传出拖鞋声。
小兰睡眼惺忪,穿着睡衣来开门。叶某进房后,没有取车,而是关上房门,一把抱着小兰,边摸边向床边走去。小兰被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坏了,挣扎呼救。
“不要叫!”叶某捂住小兰嘴巴,随手又打了小兰一巴掌。小兰左脸青肿,门牙(假牙)掉了一颗。
小兰不停挣扎呼救,楼上的老曹听到了,下楼查看,被叶某轰了回去,说是家里吵架。
呼救声不断,惊动了更多邻居。叶某怕了,逃离现场。
丈夫回来后,发现小兰嘴角有血迹,一问,知道了事情缘由,于是报了警。
近日,福州仓山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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