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结核病人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2008年07月04日 08:31         来源:福建之窗  编辑:

  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会,对接落实上周结束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关于《福州市结核病防治条例》立法效果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等。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关于《福州市结核病防治条例》立法效果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结核病治疗国家免费项目十分有限,治愈一例结核病患者所需费用3000多元,但国家项目仅免费600多元,有的贫困患者治疗两个月后只好被迫停药治疗。而停药后将产生耐药性,再次治疗会没有效果。因此,对经济困难的结核病患者救助有待完善。

  市卫生局领导表示,要定期向民政部门提供家庭困难的结核病人名单,符合低保对象条件的,要将其纳入医疗救助。

  市民政局领导也表示,要将享受低保的结核病患者信息与卫生部门及时沟通,让其享受到医疗救助。

  (福州晚报记者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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