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驱动 违法采砂仍在玩"捉迷藏"
2008年07月04日 08:32         来源:福建之窗  编辑:

  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先一行在我市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视察检查,并听取了市政府汇报。

  利益驱动 违法采砂玩“捉迷藏”

  采访中,记者了解,近年来,砂石需求量呈逐年增加势头,供求矛盾日突出,加之闽江砂优质、价高、利润大,这成为长期以来违法采砂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一位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虽然我市对河道采砂开采全部实行公开招标的管理模式,但在实践中发现,中标业主受利益驱动,千方百计躲避监管人员的监督,进行超量或超范围开采,与执法人员玩“捉迷藏”。

  控制采砂总量我市探索管理模式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闽侯县采取了政府统一组织开采的办法,由县政府专门成立采砂公司负责开采,按每开采一方付给3元工资方式雇佣(通过招标)采砂船开采,采砂收入全部上缴政府财政,而采砂管理工作及装备经费全部由县财政拨付。

  同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发证、统一收费”的原则,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对周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关闭布局不合理或侵占河道的砂场,被保留的砂场由所在的乡(镇)政府对其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并负责监管。

  据介绍,通过上述措施,闽侯县2006年采砂总量比2005年下降三分之一,2007年采砂总量比2006年又下降二分之一。

  市政府在汇报时表示,我市在总结闽侯县采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向其他县(区)推广,取得明显成效。

  治理违法采砂 法规缺位亟待改善

  目前,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主要是根据省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然而,《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对违法采砂行为可以进行处罚,但处罚的内容及核定标准不明确,存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严厉打击违法采砂业者,市政府多次召集公、检、法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就追究违法采砂业主刑事责任问题进行探计,但最终因有关法律规定衔接不够,而无法实施。

  就此,市政府在汇报时建议,由于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等原因,难以及时对一些不法分子进行取证、定罪、量刑,建议省里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记者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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