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提高老人生活补助
2008年10月07日 14:49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

  (朱少文) 东山县从10月起全面提高离休干部遗属和百岁老人生活补助标准。

  离休干部无工作的遗属,定期定额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500元;离休干部无工作、无子女的遗偶(含有子女,但子女均属残疾无工作能力的),调整到800元。

  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标准,由原来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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