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月23日电 轰动一时的华为公司爆炸案,昨日下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被告林伟忠被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林在法院宣判后表示服从判决并不再上诉。
被告林伟忠,1975年10月生,广东省惠东县人,大专文化,原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因涉嫌爆炸,于2002年1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9日被宣布逮捕。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7月,被告人林伟忠被聘为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职工。期间...